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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
发布日期
市国资委组织
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集团联络员会议
相关要求传达

(2023 年 11 月 6 日)


一、传达《关于印发上海市 2023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沪卫医〔2023〕47 号)

1、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 销售过程中,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、医药 代表,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“带金销售”,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 回扣、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;以及在药 品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, 不履行采购合同,包括拒绝执行集采 中选结果、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、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。

2、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。 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 信息共享,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、垄断等 案件事实,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,采取信用风险警示、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,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。

3、明确“九项准则”行业底线。严格落实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,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、手术等诊疗安 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,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、接受网上开药提成、违规直播带货获利、利用执业开单提成、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。

4、划清“红包”回扣问题红线。持续推进《全国医疗机构及其 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(2021-2024 年)》,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 药品耗材价值高、诊疗资源相对紧张、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 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, 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,假借学术活动名义,收受“红包”、回扣的问题。

5、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。关注高值耗材、自费外购药 品、基因等检测费用,聚焦医疗美容、口腔、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, 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、无证行医、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 医疗器械行为,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、违规开展诊疗服务,严格规 范收费行为,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,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 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,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。

6、在年底前要开展三个专项行动,分别是:

开展高值耗材专项检查:聚焦骨科、血液净化、心血管内科、检 查、检验、康复理疗等重点科室、重点领域, 对医疗机构高值耗材使 用情况全面开展排查整治, 严厉打击串换高值耗材、虚构高值耗材、 耗材分解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。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 积极推进欺诈骗保案件处置,对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,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开展整治“红包”、回扣专项检查: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 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、股权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, 接受其安排、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收受医疗器械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经 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,参与或接受影响 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、礼品、旅游、学习、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 动等违法违规行为,加大监督检查、执纪执法力度,对违反行业纪律的 医务人员,批评教育一批、通报处理一批、严肃清理一批,对涉嫌利益 输送的各类机构,严肃惩处、移送线索、行业禁入,持续保持对“红包”、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。

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主题活动: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、网络等多 种媒介形式, 在全系统全行业进一步弘扬“敬佑生命,救死扶伤,甘于 奉献,大爱无疆”新时代职业精神和“大医精诚”传统医德医风, 树立行业先进典型,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。

7、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。

支持上海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开展相关社会监督工作,组织 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加入规范共治平台,探索建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行 风台账制度和定期发布制度,落实企业行风建设主体责任; 组织队伍 定期对医疗机构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实地走访,并将发现的问题、线索等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反馈。


二、传达 10 月 26 日国家卫健委召开第三次视频会议精神

(一)上海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

1、强化综合协调,统筹综合整治:设立工作专班等

2、聚焦重点,加强力度:开展核实调查,约谈教育

3、正面引导,舆情研判:市卫健委 24 小时网上检测,对自媒体进行谈话

4、制度建设:制度完善、案件查办指引

5、源头治理和堵疏相结合,案件查办和教育警示相结合

(二) 几点要求:

1、要稳妥有序,全链条、全领域、全覆盖

整治主要针对腐败行为, 防止误读为针对一线医务人员,针对的是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人民利益的人。要纠荐并举,宽严相济。

2、充分认识把握这项工作的复杂性、艰巨性

(1)目前两个偏少,行贿问题查出较少,医疗流通和生产领域查出较少

下阶段要重点针对抓行贿、医疗流通和生产企业。

(2)部分省市消极:范围扩大化、整治运动式,部分省市对医生谈判缴费

(3)舆情风险持续高发,特别是自媒体

(4)完成自查自纠后, 没有持续深化深入剖析,对三个关键(关键领域、关键岗位、关键少数)没有后续的制度跟上。

(三)集中力量做好下阶段的整治工作

1、防止松懈松劲,坚持推动落实严的氛围和基调。

2、坚持纠荐并举,自查自纠要贯彻始终,三个全(全链条、全领 域、全覆盖)、三个关键(关键领域、关键岗位、关键少数),行贿受贿一起查。

3、加强与公安网信部门配合,对舆情要研判处置。

4、与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沟通,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送,避免暴雷。


三、 传达 10 月 30 日市医疗领域反腐工作专班会议精神

市卫健委目前收到 1000 多条举报,大部分都不是有效线索,属 于医患纠纷、医患矛盾,不属于整治范围。187 条有效信息,其中 67条与医院有关(20 条涉及医院院长,47 条涉及医务人员受贿)

市纪委传达中纪委要求:

原来是医疗领域反腐败,现在加了不正之风的整治(比如收受礼金、红包),还不构成犯罪

下一阶段重点: 1、审批机关:药监局、卫健委等;2、医药企业。

中纪委希望收集一些以案促改的案例,建立长效机制。

市卫健委要求: 突出重点、精准, 深挖医疗器械领域; 把握舆论导向,检测好舆情。


四、市国资委布置下阶段工作安排

1、立足实际,务求实效

2、不是自查自纠告一段落就结束了, 继续深化整治,要有长效机制,完成三张清单的工作,对转来的线索要及时反馈

3、强化队伍、制度、科技化建设、宣传教育

制度:经费报销、采购、举办学术会议等

科技化建设:线上审批信息化,利用大数据、数据异动发现问题、发出预警,摸清情况。

宣传教育: 要对医务人员进行正面疏导,不是针对一线医务人员;一线业务人员要明确底线、红线。